1、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节处理物业管理纠纷。2、关于“综合管理费”是否合理及相关依据,不在我办答复范围内,建议咨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问题,2017年1月21日,国务院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018年3月8日,住建部正式发出消息,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