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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296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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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门诊收费流程
市立医院告知接到卫计委通知,在今年取消医院便民门诊服务,那之后患者去医院买药是不是都需要缴纳门诊费,只是开个药,这诊断费的依据是什么?医院药品是不是存在独家垄断,增加患者负担
 
  
回复部门: 威海卫计委 回复时间:2019/1/14

您好。关于取消便民门诊的问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第二条规定: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三级医院以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为主,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市立医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自2018年9月17日取消了便民门诊。
关于收费依据。根据《威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相关规定,下列几种情况,不得收取诊查费:1、由医生指定在院内当日换号诊断;2取化验及检查结果;3、体检检查;4、便民门诊。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在医院门诊获取的其他服务形式,均可收取门诊诊查费。
关于药品采购问题。我省所有医疗机构均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所以不存在独家垄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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