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业主可以聘请社会专业队伍进行维修,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偿维修。我们与毕先生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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