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线以后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在家中不用水时,用户水表的指针纹丝不动,证明表后内部供水设施没有漏水点。经与用户沟通,了解到近期用户家中居住人口有所增加,用户表示,知道不漏水就放心了,对水量的增加也表示了认可。2、根据《关于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并相应理顺其它用水价格的通知》(威价管发【2006】129号)文件精神,每户月用水量低于12吨(含12吨)的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即每吨2.85元,超过12吨以上的部分综合水价加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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