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是乳山市农业局。 乳山市农业局法制负责人陶皓答复,地方法律法规不是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地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特别专项规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必须优先执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兼容地方法律法规。 乳山市农业局陶皓答复:乳山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主体是人民法院,违反政法分离原则,违反《威政发【2006】27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 威政发 〔2006〕27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规范,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完善。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至今没有按规定落实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有的地方在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着政策执行、延包操作、土地流转不够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土地承包工作,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一)切实做好土地延包扫尾和完善工作。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的工作。凡是尚未进行延包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延包,确保不留死角。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工作完成后,要坚决落实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今后,除了因重大自然灾害、国家重点工程征用等特殊情况而失去土地的农户,依照法定程序可在承包期内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外,一律不准擅自调整农户的承包地。 (二)积极稳妥地搞好“两田制”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按照依法、稳妥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两田制”的清理整顿,推动“两田制”向“均田制”平稳过渡。对于“口粮田”和“责任田”分别按人口平均承包的“两田制”,要稳定原有的承包关系,取消土地承包费,并将承包期延长到30年;原“口粮田”承包比较均衡合理的,可在稳定“口粮田”的基础上,单独对“责任田”或“经济田”进行调整;对于所有土地全部按投标方式实行“两田制”且农户之间承包土地不均衡的,要进行全面调整。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在稳定农村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权合理流转。要切实维护农户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承包期内,农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和阻碍。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和政策宣传,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搞好土地流转的登记管理、中介服务和检查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流转服务组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健全土地流转档案。 >正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2) 二、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要按照市里统一规定的合同文本要求,做好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坚决纠正个别地方土地承包无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包合同发放不到位、日常管理无制度等问题。要逐步推行土地承包微机化管理,使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工作。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一致性,近期,省里正在统一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在省里有关规定出台以前,暂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补发、换发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印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要利用这段时间,抓紧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前的摸底调查等基础工作,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发、换发工作做好准备。 (三)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工作。各级要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稳定。要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合同调解和仲裁机构,搞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延包30年政策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土地承包关系、乱圈滥占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不到位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监察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特别对涉及农村土地的信访案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调查核实,认真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对于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重要性,以对广大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继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机构建设,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搞好业务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通知(3)
二○○六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