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留言后,交警部门立即与留言人取得联系并了解具体情况,随后立即到现场查看。经落实,青岛路小学周边停放车辆系接送学生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上下人员后立即驶离。在上下学时间段接送孩子车辆在接送完后应立即驶离。交警部门已于6月25日下午对青岛路小学周边违停机动车进行清理,对车辆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交警部门将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加大青岛路小学周边停车秩序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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