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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00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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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石岛凤凰湖开发商和石岛国土局不作为
本人,张建明,马超,别志刚,刘成元联合投诉和举报石岛凤凰湖开发商和石岛国土局不作为袒护当地开发商不把我们小老百姓的事情当事,我们四人都是5月份被销售带去凤凰湖看房,去之前告诉我们首付只要二成大概八万元就够了,在楼盘他们用饥饿营销和制造房源紧张的氛围根本不给考虑时间,诱骗我们各交两万元定金,当时我们连去办正规交钱手续的时间都没有,只在认购书上答字,他们自己填内容,合同给我们时首付都是50%,问他们怎么回事,他们只说没关系的只是公司规定,钱还是按说好的交,而且钱都是转给销售而不是政府的监管账户,反应过来之后全部都是骗局,第二,没有公示五证两书,一房一价表,销控表.恶意隐瞒楼盘周边有核电站的重要信息,第三违反国家限购限贷政府,我们一直以为首付20%是国家正规银行贷款,交钱以后才告诉我们这是跟开发商做贷款才可以,只贷五年,如果开发商都可以这样做那国家的限贷有何意义,五年之内没法过户,万一出事我们的权利谁能保障,而且开发商此做法也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我们把问题向石岛国土局反映,其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完全合法,我们不知道他的这个结论从那而来,我严重怀疑国土局是开发商家的,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发达,我们被骗的不在少数,希望政府能为我们做主,要回被骗定金,严惩黑心开发商,开发商要是不退我们血汗钱我们会联系所有受骗者集体去政府请愿,讨回公道!那也是我们最后也是最无奈之路!|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8/6/12

1、关于购房款问题。赤山集团销售的是现房,现房销售不实行资金监管,其购房款不必打入监管账户。该公司要求客户将购房款均交付至赤山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的对公账户,目的是避免购房客户将房款交给个人,特在认购协议书和分期付款协议上都做了特别提示,并给客户提供了付款账号。
2、关于首付二成的问题。赤山集团销售的是现房,针对不能办理贷款也不能全额交纳房款的客户,该公司推出特别优惠政策,首付只需二成。这政策只针对在公司办理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如果客户选择办理银行贷款,则要执行首付三成及以上的国家贷款政策。
3、关于五证等问题。该公司在一楼销售大厅将五证及一房一价的房源表进行公示,一直对客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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