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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92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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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村流动摊贩养蜂扰民
环翠区环翠楼街道杏花村杏花街,流动摊贩养蜂人又来了,蜜蜂扰民,蜇伤居民,蜜蜂屎污染车辆,去年已经投诉过,今年又来了,希望严格清理,保障民生!
 
  
回复部门: 市畜牧兽医局 回复时间:2018/5/30

根据《畜牧法》和《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蜜蜂的饲养(包含兽药使用)、蜂群的检疫、养殖环节蜂产品管理。单纯以摊点边放置蜂箱来界定为养殖行为比较片面。对于您在行风热线提出的问题,我局也立即责成专人,到达现场,发放了《养蜂管理告知书》,告知养蜂人加强养蜂管理,及时搬离居民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据了解,我市市区花期已过,转地放蜂将在下周赴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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