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 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 有人说不行就得自己交,到60周岁后国家发放在工资里,一直到老,那么如果自己交,距退休前需要提前多长时间,提档自交呢?答复:不清楚所述的“自己交”、“提档”具体指什么内容,无法答复。具体情况可以联系589835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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