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照《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四条,向你部门反映如下情况: 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五街28号楼底商正在装修,其招牌上有“重庆小面”字样,推测该门市准备改建为餐馆。该餐馆开业后,可能产生油烟以及异味、废气等,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同时也会污染大气环境。 根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火炬五街28号楼底商属于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以及异味、废气的饮食业经营项目的范围。请你部门依照该办法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上述情况予以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依照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该商户责令改正,或予以关闭并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