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次联系,未联系到留言人,现解释政策如下。2017年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调整:个人贷款时限由两年调整到三年,个人需要先垫付利息到银行,贷款每满一年,银行在季度末提报贴息申请,财政审核后拨付银行,再由银行返还至个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返三分之二,第三年返三分之一。银行返还个人利息时间,建议具体咨询贷款经办银行,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威海市财政局金融与国际合作科,电话:521657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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