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1月22日省人大通过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耿先生有工作单位,应该到所在单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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