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条例规定》,符合省《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办理生育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二)生育后登记的,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果育龄夫妻计生信息未纳入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办理生育登记时,一并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再婚对象还请携带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有不明之处,可与5898353卫生计生委计生指导科联系。另外,关于计生用品的发放与领取问题。凡是居住在威海市范围内的已婚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均可免费领取计生药具。您可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以到市区各医院、商场、部分超市等公共场所刷二代身份证免费领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0631-518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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