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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226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4
网友:
有销售假南京情况
前几天我通过微信在网上买了4条红南京,吸味明显和我家旁边商店买的不一样,应该是假烟,他们在网上卖烟违法吗?
 
  
回复部门: 威海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回复时间:2018/1/5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通过互联网经营烟草专卖品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从我们查获的案件看,目前利用微信、QQ、淘宝、贴吧等互联网媒体上销售的绝大多数是假烟或走私卷烟。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常见有两种:一是在淘宝网等设立网店销售烟草专卖品,或是打着销售茶叶、烟标、烟灰缸等普通商品的幌子,销售假冒、走私烟草专卖品;或是以其他交易暗码形式销售烟草专卖品。二是通过微信、QQ、论坛、贴吧发布信息广告,联系买家或卖家购销烟草专卖品。建议广大消费者不要在网上买烟,应该到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购买卷烟,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发现互联网销售烟草专卖品的广告或消息,应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是“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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