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资格证书办理,区市所属单位由区市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市直单位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如证书丢失,由单位到所属人社部门办理。补办流程:一、申报材料1、登报声明(需在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报刊上登报声明原资格证书丢失作废);2、《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章);3、《补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登记表》;4、公示报告;5、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二、工作流程1、个人进行登报声明;2、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携带申报材料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根据评审权限进行证书补办。四、承诺时限属我市评审的随到随办,属省里评审的每季度集中办理1次。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联系方式地址:胶州路7号521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631-5190962七、其他应到各区市人社部门申请补发证书的,详情咨询各区市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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