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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100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2/1
网友:
乳山银滩购房
外地到乳山,在银滩一楼盘交定金后,因对购房方式、销售资质、房屋价格等有疑虑,对其后送达的合同存在异议未签署。
   销售公司在未正面答复的情况下,直接依据认购书发出了中止认购、所定房屋重新销售、定金不退的通知。
   对此,应向哪些部门反映情况,请指教。
 
  
回复部门: 市、区工商局 回复时间:2017/12/5

您好,定金能否退还问题应当已在商品房认购书中进行了约定,如还有疑问可咨询乳山市场监管局665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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