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家人如果没有转外就医且没有使用18种特殊药品的,他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1.2万元是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已在出院时即时结算,不需专门走报销程序。也就是说,您家人的这种情况,在出院结算时能报销的都已经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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