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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088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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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使用业主公共区域经营
豪业圣迪B座的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公共区域经营商店,在电梯内投放广告。如果是过半数业主同意的话,请拿出业主授权签字。如果没有过半数业主同意,麻烦把所有收入主动公开,并退还给业主,停止经意。每次找物业公司,都含糊过去,我们希望一个安静整齐的小区,楼下就是家家悦超市,我们不需要物业在大厅卖方便面,把小区搞得乱七八糟。我们更不需要广告,我们无法相信物业会公开真实的收入,除非是政府部门监管每一笔收入。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11/27

接到业主投诉后,我办工作人员联合街道人员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物业公司在公寓电梯内投放广告,经原业主委员会同意,该收费为小区公共收益,主要用于电梯的年检维保及公共部位维修的补充费用,物业公司不再向业主另外收费。该公寓共有三部电梯,每年广告的收益不到两千元,远不够电梯每年年检、维保投入的费用。有关于公共收益的监管问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共有部分使用及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委员会负责本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管。该公寓为居住办公综合楼,晚上很多员工值夜班,部分业主提议希望物业公司提供便民服务,物业公司在一楼吧台放置方便面等物品方便上夜班的业主。我办已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将公共收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强公共部位及秩序的管理,为广大业主提供满意服务。目前,豪业圣迪广场正在进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否允许投放广告及大厅内摆放方便食品,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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