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开始,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配套文件将正式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始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范围是具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申请条件的个人。需提交的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记录证明,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证明,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身份证、户籍及其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交本市居住证及其复印件;4、本人两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申请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需自行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http://www.whaac.gov.cn/wh/public/index)进行网上预约,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报名确认(或者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网上预约后,再到交通运输局窗口确认),并参加相关培训考试。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仍然有效,但是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驾驶员须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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