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2076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0/27
网友:
车牌保留问题
请问:外地户口,在威海多年,10年左右用暂住证办理了一部货车(蓝牌),刚转卖,也已另购一部新货车(新车蓝牌也已办理完),现在计划另买一台轿车,就是想问,我原来的蓝牌货车牌照能否安放到我的新车上?(重点:新旧暂住证的现住址不一样了,人和身份证号码一样)。谢谢答复。
 
  
回复部门: 市、三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7/12/5

您好,《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7〕260号)第三条规定:2017年6月20日前已经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2017年6月20日起,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的6个月内,办理新车注册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2017年6月20日以后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的一年内,办理新车注册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应处理完毕。居住证地址变更不影响原车号使用。经与留言人联系得知其并非该车车主、不知车牌号码及具体情况,车主目前不在本地且其未告知车主联系方式,待车主出差返回后再联系。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满意度:100%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