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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69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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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鸡养鸭,污染空气
长峰鹏程幼儿园东边门市房有一家白铁加工自己在门市房后养鸡养鸭,污染空气,每当有风,鸡粪散发的气味让周围空气都刺鼻,是否会传染疾病,已多次在行风反映过该问题,但始终未得到解决。城管也来过,只不过走个过场!在行风回复说已清理完毕实际上没有任何进展!难道国家没有法规不允许随便养鸡污染环境吗!谢谢!请领导重视老百姓的小事!
 
  
回复部门: 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回复时间:2017/12/15

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答复: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携带病原体的禽类是有可能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类的。为了预防感染此类传染病,我们建议市民尽量不要接触禽类。如果已经接触禽类,那么不要触摸眼睛、鼻子,嘴巴,并尽快洗手。购买禽肉产品时建议市民不要去活禽摊点购买活禽,应该购买处理好的白条禽,在烹饪禽类时一定要煮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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