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税局:威海市地税局2017-09-07 回复:对于您反映的威海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欠税问题,我们主管地税机关一直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依法追缴,而且没有因为该公司欠税而限制其为回迁房住户开具发票。对于您反映的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我们经过详细调查发现,由于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戚家钦村合作发生的经济纠纷一直没有解决,该公司至今未与回迁房住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从而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待双方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回迁房住户可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合同)、购房发票等到当地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契税征免手续,并出具契税征免税凭证。据以办理后续不动产登记手续。威海市地方税务局:对于您反映的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问题,我们经过详细调查发现,由于兆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戚家钦村合作发生的经济纠纷一直没有解决,该公司至今未与回迁房住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从而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你局的回复,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签订回迁房合同,出具不动产发票,都是兆龙房地产公司的法定责任,与村里毫无关系。更与公司与村里有什么经济纠纷,毫无关系。据此,我们回迁户要求:兆龙房地产公司应立即给回迁户出具不动产发票,向税务机关纳税。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