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业主的情况反映后,我办立即督导鲸园办事处物管办安排专人进行了实地查看,经落实古陌西路9号楼北属于公共区域,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因此,古陌西路9号楼业主占用公共区域安装停车桩和停车杆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2017年8月3日鲸园办事处已分别在古陌西路9号楼、8号楼、7号楼张贴了限期拆除整改通知,公示期为7天,逾期依法进行了拆除,不存在不文明执法的行为。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