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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20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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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作为
我于2013年十月份我花高价买得房子在小区居住,本想到有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这一状态在有监控巡逻的情况下,我刚买十天的摩托车125丢失了,试问在这么好的环境里我的人身安全能受到保障吗,在发现摩托车报警以后,找物业理论,警方要求调取监控,但是在我摩托车停放在小区的停车位的监控下调取不到监控,物业推切责任,告诉我愿意哪告哪告,我打了市长热线,齐鲁电视台的小溪办事,暂时都没有回应,这件事已经在我心里造成很大的阴影,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请求政府有关部门,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的维权空间。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8/23

关于您的摩托车在海映山庄小区丢失的问题,我们已安排丰荟百合物业公司多次与您协商赔偿事宜,因您要求赔偿的额度物业公司不能接受而双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目前物业公司已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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