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违反此条款罚款金额为100元,记分分值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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