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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66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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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转籍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山东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商办建函(2017)11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尽快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我的车是2007年在西藏工作时买的,达到国二排放标准。现在我已经退休回到荣成居住,也把车开回来作为代步工具。由于自己按时保养,目前车况仍很好,也不想换车。就是每年审车时很麻烦。 就此问题我咨询过荣成公安局,答复是需要威海相关部门会签下发文件后执行,请问威海什么时间能允许我办理二手车转籍手续?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7/6/26

近日,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办建函〔2017〕115号文件的通知》(鲁商字〔2017〕63号),进一步明确了解除限迁政策例外车辆标准的规定。2017年6月22日,威海市商务局联合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环境保护局拟定《关于贯彻落实鲁商字〔2017〕63号文件的通知》,目前正在会签,会签后将以三家联合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施行。已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告知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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