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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96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6/16
网友:
馨安苑98#楼电梯问题
已经写了好几年求助经区建设局,长峰馨安苑98#楼解决电梯问题,一直得不到明确答复。请问威海市政府下达的首要责任制,究竟是不是空话?大市建设局领导能不能给百姓业主一个交代?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7/6/20

   网民孙浩已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山东省信访局反映长峰馨安苑98号电梯不能使用的问题,我局已进行了落实回复。今年3月9日,孙浩通过山东省网上信访系统反映该问题,我局经调查落实后进行了回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长峰馨安苑98号楼是谷玄昭投资与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共44套房屋,其中39套已办理网签。目前,该楼其他工程已基本完工,还有两部电梯未安装完毕,还需约20万元方可完工。由于投资方谷玄昭资金缺乏,已无资金投入继续完成98号楼电梯安装,且谷玄昭因社会经济纠纷已无法取得联系,因此,造成电梯安装至今无法完工使用。
   二、落实情况
   经了解开发商及相关单位,经区法院因谷玄昭的其他经济纠纷查封了98号楼剩余的5套房屋,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查封的房屋属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产,法院不应予以查封,并已提起上诉。经多次协调,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如果法院能解封98号楼的5套房屋,其将负责完成98号楼电梯等遗留问题。
   三、处理建议
   由于网民孙浩反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问题,建议其依据购房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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