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处与来电人郑先生电话联系了解,所反映威海至沈丘的班线客车属于威海交运集团二分公司,由于来电人无法提供该车存在严重违规超员的具体证据,因此无法对来电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但我处将会密切关注该车有关情况,如发现有违章行为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在道路上运行过程中超载的车辆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查处。公安交警部门在查处了有超员行为的车辆后,会按照有关规定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我处将根据《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要求对超载车辆做进一步停运处理。同时,我处建议来电人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与公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以便于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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