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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948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5/31
网友:
这个问题回复怎么这么难?
19337留言反映路边养蜂问题,已经20多天了,不见市畜牧局的回复,有真么难吗?还是你们不尽责?
 
  
回复部门: 市畜牧兽医局 回复时间:2017/6/1

首先给您道歉,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您的问题这么多天没有回复,我局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对于给您造成的延误再次道歉。

根据《畜牧法》第47、48、49条规定和《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蜜蜂的饲养(包含兽药使用)、蜂群的检疫、养殖环节蜂产品管理。
  养蜂生产者在国内转场放蜂,应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印制的检疫合格证明运输蜂群。养蜂者应当持《养蜂证》到蜜粉源地的养蜂主管部门或者蜂业协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并告知周边3000米以内的村级组织或者管理单位。转地放蜂的蜂场原则上应当间距1000米以上,并与居民区、道路等保持适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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