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1912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4/19
网友:
高区欧乐坊业委会为什么迟迟不能成立
我们小区业主筹委会第一次开会是2月16日举行,至今已超过60天。按照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自筹委会成立之日起60天内(而不是60个工作日)成立业委会,到现在业委会成立工作只进行了报名,还有业主的资格审查,公示及更重要的选举工作都没有做,之前街道物管办做了相关的工作,但是,效率低下,每周是只开筹委会一个例会,其中还有两次没有开会,自上次筹委会开会到现在两个周没有开会,也没有公告说明什么时间开会,这样拖延下去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我们业主找街道物管办,解释说:工作人员林培忠请15天,请问工作人员个人请假,政府的工作就停止了?我们要求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街道物管办的领导口头答复,尽快,请问政府工作时有口头“尽快”程序吗?为什么拖延,有多个版本,最多的是传说相关部门被开发商收买,这些传说我们无从落实,要落实也是纪检部门的事,我们业主就当传说是浮云。目前的现状,时效已超过60天,我们业主不愿意再等下去了,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时间表,给广大业主的一个明白的答复。业主们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有序的及时完成业委会成立工作,更好地解决小区自治问题。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7/4/21

我办接到留言后,联系田和办事处对相关情况进行沟通,现将办事处答复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按照程序,正有序的进行业主大会成立的推进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候选人的资格确认工作,因业主的不同意见导致延期,其中多次组织业主进行开会讨论,至今仍存在异议。办事处表示,将积极联系业主,待候选人资格确认公示后,15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相关工作。
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希望该业主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选举产生出公益心强、认真负责的业主委员会成员。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