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业主筹委会第一次开会是2月16日举行,至今已超过60天。按照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自筹委会成立之日起60天内(而不是60个工作日)成立业委会,到现在业委会成立工作只进行了报名,还有业主的资格审查,公示及更重要的选举工作都没有做,之前街道物管办做了相关的工作,但是,效率低下,每周是只开筹委会一个例会,其中还有两次没有开会,自上次筹委会开会到现在两个周没有开会,也没有公告说明什么时间开会,这样拖延下去业委会的成立遥遥无期。我们业主找街道物管办,解释说:工作人员林培忠请15天,请问工作人员个人请假,政府的工作就停止了?我们要求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街道物管办的领导口头答复,尽快,请问政府工作时有口头“尽快”程序吗?为什么拖延,有多个版本,最多的是传说相关部门被开发商收买,这些传说我们无从落实,要落实也是纪检部门的事,我们业主就当传说是浮云。目前的现状,时效已超过60天,我们业主不愿意再等下去了,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时间表,给广大业主的一个明白的答复。业主们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有序的及时完成业委会成立工作,更好地解决小区自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