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前的规定在车窗右上角需粘贴年审标志、交强险标志,最近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在用机动车全面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的通告》,要求需加贴环保检验标志。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的车辆进行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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