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7条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在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时,审核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报废回收证明》后,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业务。当前威海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受理全市机动车的报废拆解回收事宜,因此需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只能到该公司报废拆解。至于反映人提到增设报废车拆解点的问题,我们将形成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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