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双方签章。签章有困难的农户,可以用指纹红印代替村民印章! 乳山市诸往镇经管站于海军,没有要求签章。并且我家的承包合同是村干部代签的假合同,合同中的我父亲签名的名字错误与身份证户口本不符。地亩数量位置也是错误的,并且没有按照一轮承包确权。我家没有一轮承包的书面合同,按照《法释【1999】15号》国家承认我家已经履行了17年的法定义务的事实合同! 承包合同无章和指纹确认,是造成村干部违法替代我家签订合同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严格履行国家规定,才会避免荒唐的违法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