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经区昌星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了春节假期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公示。如果该公司经过了合法程序,则应认定是合法的。当时如果该公司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职工可以向公司人资部门反映,如果扣发工资,可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登记。如果公司的行为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职工可以不执行用年假代替2017年2月1日-2日的假期。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随机抽查该公司4名职工,该4人均表示企业已在春节放假前就带薪年假调整方案进行过公示。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