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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84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9/4
网友:
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汪疃镇王家产村孙永花非法占用耕地建造房屋。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2012/9/7

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业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孙永花建造的房屋所占用土地并非耕地,而是设施农用地。该房屋用于蘑菇发菌。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在设施农用地建设发展种植业,符合我国农村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违背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我局将跟踪此房屋用途,一旦发现改变用途,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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