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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831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2/26
网友:
水务集团工作错误
我是深圳路2-4 603室,由于此房08年后出租,我一直不住在那里。此房经常空置,但是水费却月月收取,我昨天和抄表员一起检查发现,我家的水管接在别人表上,别家的水管接在我家表上,我自从其水表改造后一直为别人家交水费,而且水表改造也没通知我,对于水务集团工作的错误给我带来的损失,居然还要我自己去联系别人,自己去承担损失。而且抄表员一问三不知,态度极其恶劣,我已经将此事给市长信箱写信,抄表员张胜波其电话18863157068.
 
  
回复部门: 市水务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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