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育局,全市各个学校的学杂费用收取工作是如何操作的?据我所知,孩子每个季度需要缴纳的餐费是由家长交给孩子,并用铅笔写上孩子的姓名,然后由孩子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老师收集后交教务处。请问,在电子支付如此便携的现在,是否有必要将交费工作交由这么多人,如此兴师动众地去做?收费的主体家长与学校教务处双方一对一,点击几下手指头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却要占用老师的教学时间和精力,教育的重心本末倒置。最难以让人接受的是,在钱币上笔名字这种违法行为却披着堂皇的外衣由老师教导学生去做。请问,这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还有的班级将收费由家委会代做,代收工作之中蕴含的风险又该如何应对?请问教育局,为何要将简单的事情变迁复杂化?为何将不合法的风险行为普遍化?请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