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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23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2/19
网友:
学杂费用的收取工作
请问教育局,全市各个学校的学杂费用收取工作是如何操作的?据我所知,孩子每个季度需要缴纳的餐费是由家长交给孩子,并用铅笔写上孩子的姓名,然后由孩子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老师收集后交教务处。请问,在电子支付如此便携的现在,是否有必要将交费工作交由这么多人,如此兴师动众地去做?收费的主体家长与学校教务处双方一对一,点击几下手指头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却要占用老师的教学时间和精力,教育的重心本末倒置。最难以让人接受的是,在钱币上笔名字这种违法行为却披着堂皇的外衣由老师教导学生去做。请问,这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还有的班级将收费由家委会代做,代收工作之中蕴含的风险又该如何应对?请问教育局,为何要将简单的事情变迁复杂化?为何将不合法的风险行为普遍化?请妥善解决。
 
  
回复部门: 市、三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6/12/22

您好。学校已经取消学杂费的收取。每个月收取的餐费,学校收费采用现金方式确实存在收取假钞及学生家长携带不方便等情况,目前,教育局正积极和市民卡公司及威海市商业银行协调沟通,争取下一步学校收费可以通过市民卡代扣的方式结算。部分老师为防止收取假币要求在纸币上写名字、不收取硬币的作法确实不妥,教育局已经对相关学校提出要求,责成马上整改。至于,电子支付的方法因为学校食堂开不出银行账户,如果采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等方式存在公款私存的问题,是财经纪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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