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8225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2/18
网友:
深圳路16号东边楼道楼宇门损坏,楼道灯不亮
深圳路16号东边楼道楼宇门损坏,楼道灯不亮,应该谁管?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6/12/19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楼宇门为本单元业主共有设施,超过保修期后出现损坏需要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本单元业主共同分摊。楼道灯不亮还需要检查具体的原因。根据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确定应由哪方处理。商业项目应严格按照签订的商场管理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由于业主没有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我办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该业主可直接向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满意度:100%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