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您好!接到您咨询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办理,因反映人未留下联系方式,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国家渔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监督抽查工作的承检机构,抽检时间按各级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查计划执行,根据监督抽查的纪律,抽查事先不得向企业透露。监督抽查检验项目按相关标准执行,主要执行标准是GB/T18673-2008《渔用机织网片》、GB/T18674-2002《渔用绳索通用技术条件》、QB/T1476-2004《钓鱼竿》、QB/T1476-2004《钓鱼竿》、QB/T1475-2014《旋压式鱼线轮》等;渔用机织网片的检验项目包含了网目长度偏差率,《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中规定的不同海域和不同鱼获的最小网目尺寸由各级渔业执法机构负责管理,不属于是监督抽查的工作范畴。国家渔具质检中心仅负责将检验报告送达受检单位,监督抽查结果由监督抽查任务下达部门负责管理和公布。感谢您对质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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