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文登文峰花园一名业主。我们从小区北甬路出来向南约30米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公路,公路较窄,而在紧靠近甬路两边的公路边都划定了车位,车位紧靠着甬路边,这样我们从小区出来向左拐时几乎都看不到车辆,非常危险,加上公路东边是个大下坡,物别是货车停时很挡视线,非常危险。这件事我们向文登交警反映他们说符合要求,不予理睬。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做为交警主管部门,他们连最起码的交通法都不懂,还凭什么 公正执法。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对此事进行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