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出租汽车服务包括巡游车、网约车两种业态,网约车作为一种新业态,取得了合法地位;从具体实施层面,《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就是说,本人需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车辆需取得运输证,并接入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后,才能从事网约车经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今年针对旅客密集的重点区域多次联合公安、交通监察支队开展整治行动,共联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0余辆。对于网友提供的信息,我们会予以重点关注,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安全、规范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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