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而保健食品文号则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2)应用目的不同,药品是用来预防、治疗、诊断疾病,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而保健食品则主要用于身体功能的保健,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使用。 (3)销售渠道不同,药品只能在药店或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还得凭处方才能购买;保健食品则可以在一般性超市及食品店销售。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不得体现治疗疾病、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含有最新技术等等。如果消费者发现虚假或夸大宣传的情况,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违法广告的查处职责属于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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