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小区内20%业主提议,可召开业主大会,经占建筑面积和小区内业主总人数5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可改选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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