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威政办发[2012]10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留言人所提到的安装红绿灯的问题,应当由临港区管委负责投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组织验收。在此之前,交警部门已将该问题上报到管委相关部门,争取早日实施。建议留言人可向临港区市政处反映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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