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丽景茗都33号楼103室是去年安装的热计量表,去年属调试期,热量表没有投入使用,所以仍按面积收费。供热计量表经调试已正常,今年可以按热计量收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按热计量收费的用户,要按面积先预交取暖费,供热期结束后,再计算出实际用热费,实际用热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热费(取暖费总额的30%),二是热计量费用(热量表计量的费用)。如果实际用热费超出按面积预交的费用,用户不需补交费用;如果实际用热费少于按面积预收的费用,将在来年用户交纳取暖费时,将节省的费用用来抵顶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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