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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782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1/11
网友:
上任房主欠暖气费,现任房主就该受冻遭殃?!
11月6日上午早起至博通热点营业厅办理供暖业务,被告知有违规情况,了解得知房子于2012年开通暖气,但来年未报停有176.9元的欠费;2015年1月21日有违规用暖62天,欠暖气费685.8元,由于违规用暖产生罚款1504.25元,合计2366.95元,必须要交齐这些欠费和罚款才可以过户供暖。
多次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居然说这是上任房主和现任房主(本人)之间的纠纷,必须要缴齐欠费和罚款,否则不给供暖!不禁感叹多么霸王的条款!多么奇葩的说辞!
假如上任房主不交齐暖气费,是不是我今年就供不上暖了?!
 
  
回复部门: 第二热电集团公司 回复时间:2016/11/17

与用户电话联系并解释清楚,购买二手房办证过户前,一定要到相关供热单位营业厅查询暖气是否有欠费情况。因为大部分人只知道咨询水、电、燃气费用而忽略了暖气费,热也是商品,应由房主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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