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参与副高评审的申请人,对于提交的论文,其发表的出版社、刊物及相关载体经查证属国家正式审批的合法合规单位或机构,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但涉及论文具体内容的,其审查工作不在主管部门副高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范围内,且无职能和权限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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