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761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0/26
网友:
市区范围内车辆管理问题
1、市区范围内有没有限制农用三轮机动车、油罐车等进出的规定,包括禁行区域、禁行时间等的规定?
2、最近天黑得早,很多车辆开着远光灯招摇过市,十分耀眼,还有的车辆擅自改装车灯,将普通大灯改为功率更高、亮度更亮的大灯,让人无法看清对向来车和行人,请问,这个问题威海有没有治理措施?
3、部分岗点(比如孙家疃威海八中与环翠区图书馆交叉路口处)安装的爆闪灯,夜间亮度也太高,爆闪后容易造成司机视野发黑,无法辨清前方状况,影响行车安全,请问,能不买针对该问题进行一下整治,强制有关单位撤换不合格设备?
 
  
回复部门: 市公安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16/10/28

针对留言人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一)、为维护威海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威海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理措施。(一)中心城区道路:连林岛路—环海路(不含)—菊花顶路—北山路—安海路(不含)—益海路(不含)—远遥墩路—环海路(不含)—大连路—火炬路—世昌大道—科技路—环山路(不含)—海峰路—青岛路—上海路(不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教练车、拖拉机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二)经区齐鲁大道(不含)—环山路—沈阳中路—长江街(不含)—普陀路(不含)—黄河街(不含)—环翠路(不含)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正三轮载客摩托车通行。(三)白天禁止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福山路和孙家疃镇道路除外)。对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车辆,须向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二)、交警部门在加强日常机动车源头检验把关和路面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召开机动车检测单位负责人会议,加强日常检测把关。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把改装氙气灯的行为做为车辆外观检验的重点查验内容严格把关,同时通过机动车安检后台监管系统加强监管,对私自改装“氙气灯”及非法安装灯具的车辆,不允许其上线进行检测,对前照灯的安装和标准不符合GB7258-2012国标的机动车,及非法改装氙气灯的车辆,责令车主予以拆除,同时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迅速部署开展整治行动,将改装氙气灯作为日常路检路查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日常严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凡发现车灯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查扣限期恢复,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决不姑息。三是进一步加大文明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固定栏目以及互联网、网上车管所、短信、双微平台广泛宣传违规改装氙气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更多车主提高自身素质,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规,规范行车,善用车灯、会用车灯,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公布122举报电话,设立微信举报平台,发动群众共同监督改装车,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整治、全民共同监督的舆论氛围。(三)、若留言人反映的爆闪灯为闪光灯,该产品是通过国家检测合格的,采取政府招标方式进行建设的,严格按照国标进行施工、调试,建成后顺利通过验收,不存在不合格设备的问题。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目前还没有网民参与交流。
请对该问题及回复发表意见与讨论:
姓  名: 联系方式:
参与讨论:
尊敬的用户:
留言请遵守以下条例,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尊重网上道德,《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会通过《威海传媒网》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威海传媒网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