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电池的处理问题,不属于环卫部门职责范围,应由环保部门指定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关于废旧电池的回收问题,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目前环卫部门在市区选择部分生活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配备有毒有害垃圾桶专门回收废旧电池、旧日光灯管等,其他生活小区暂时没有配备专门收废旧电池、旧日光灯管等的有毒有害垃圾桶。待将来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时再配备相关回收设施。回访姜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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