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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5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2/8/27
网友:
收公证费是否合理
父亲三年前去世,父亲的银行密码忘记了,里面有1400多元,银行说让去公证处公证,要收每人200元、共800元公证费,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 人民银行威海中心支行 回复时间:2012/8/27

感谢这位朋友对人民银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线以后,我们与威海广播电视台和行风热线栏目组有关人员到工行威海分行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银行的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如何继承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因此这笔业务必须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公证手续。公证处的公证费用标准由公证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管理,不属于人民银行的管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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